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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等学校、高中阶段学校要科学制定计划,严格按纲施教,合理安排内容,落实保障工作。军事课应列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必修课程。军事训练和军事知识讲座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必修内容,纳入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实施。
按规定有计划地让学生掌握必备的军事知识、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,增强国防观念、国家安全意识以及综合素质。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,把握训练强度和进度。根据训练科目的特点,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训练事故的要求和注意事项,并根据学生的身体反应及时调整训练强度。各地和学校要加强军事训练教学评价,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学生军事训练教学质量检验。